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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公正性政策及法律责任声明

日期:2021/02/08 08:29:45

栏目:清洁发展机制(CDM)审定和核查


公正性政策:

信息公开,方式透明,独立工作,避免利益冲突。

公正性承诺: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在此做出如下关于CDM审定、核查/核证活动的承诺,以确保公正性和独立性:

1. CEC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UNFCCC相关方针政策,根据可信、独立、公正、透明、非歧视的认证方针,依法开展CDM审定、核查/核证工作;

2. CEC遵守COP/MOPEB相关决议以及CDM M&P相关要求,在EB认可的业务领域内开展CDM项目的审定、核查/核证工作;

3. CEC配备开展CDM项目活动所需的资源,不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不从事可能损害CDM项目审定、核查/核证公正性、独立性的服务;

4. CEC成立各方利益均衡、任何一方均不处于支配地位的公正性委员会作为监督机构,负责对公正性运作進行监督;

5. CEC不受相关机构*及其所属组织开展业务活动的影响,保证审定、核查/核证活动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6. CEC不与上级行政部门存在利益关系,不接受任何可能对CDM项目审定、核查/核证活动公正性、客观性产生影响的赞助;

7. CEC向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开放,不附加任何财务及其它限制条件;

8. CEC制定相关公开文件并通过网站公布,并接受公众监督;

9. CEC采取行动应对所有来自其他组织部分、组织机构外的个人、分包商、有关实体或其他实体或组织行为对公正性产生的威胁;

10.CEC确保CDM相关全体人员理解了保护公正性的方针并在组织各层面上得到贯彻实施

11.CEC在组织内营造职业环境和文化,使其人员的行为与公正性保持一致。

 

 

*相关机构名单:

1.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2. 环境科技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

3. 环境标准样品研究所 (北京环标科创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 环境管理与数据应用研究所

5. 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环境认证管理技术中心)

6. 排污权交易管理技术中心

7. 北京国寰天地环境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8. 《中国环境管理》期刊

9. 北京市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CEC法律责任声明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是在北京市工商行政局登记注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现本人代表董事会全权负责CDM工作的开展,特声明如下:

1、自成立以来没有任何渎职、欺诈和与指定经营实体(DOE)的职能不相符的其他行为,也无任何未结案的司法诉讼。CEC及其全部员工没有卷入任何商业、金融以及其他影响其判断力和公正性的活动。

2、CEC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国际和国家认可规范的要求开展CDM经营实体的工作,促进CDM在全球的开展,为《京都议定书》的实施、附件一国家的履约和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3、CEC总部负责CDM审定、核查和核证业务的认证决定以及质量保证,未分配给其他分支机构此职能。

4、董事会积极支持CEC为确保CDM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所建立的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并主动承担CEC工作中产生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董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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